为进一步加强全处人员的理论学习、时事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增强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努力建设学习型团队,不断提高处室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内容
学习内容主要有:党章党规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党建工作业务知识;现代经济、管理、科技、法律及其他知识。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及时充实新的学习内容。
二、学习方式 。
审计处政治及业务学习原则上以人员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与专题讲座辅导相结合。学习方式要灵活多样,注重实效。
1、自学。自学是处室人员学习的重要形式。每天坚持挤时间自学,学习内容以政治及业务知识为主。
2、集中学习。政治和业务集中学习的具体内容和时间由处领导统筹协调安排,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一次。
3、参加培训。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审计厅、教育厅以及山东省教育会计学会、教育审计学会、学校等上级单位安排的年度培训计划,有计划地分期分批选派人员参加培训。
4、研讨交流。根据形势任务和工作需要,每年举办一次研讨交流。要确定研讨主题和重点发言人,精心组织,充分准备,确保质量和效果。
5、参观学习。有计划地分期、分批组织处室人员到省内有关高校审计处参观学习。
三、管理和考核。
加强理论武装和业务学习始终是加强处室自身建设,提高处室人员素质的首要任务,要摆到重要位置,坚持常抓不懈。
1、落实责任。处领导负责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抓好组织落实,做到时间、人员、学习内容三落实。
2、学习实行考勤。处室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规定时间参加学习,不得中途缺席,不得早退,不得在学习时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处领导要切实负责处室人员的参学率和遵守学习纪律,确因工作需要和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事前按规定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