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单位: 山东省审计宣传教育中心
作者: 李成雷
来源:中国审计报2021年2月3日
省属高校政府采购工作关乎国家资金有效利用,更关乎高校科研、教学等任务的顺利完成。笔者在参与部分省属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省属高校政府采购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亟需进一步加强管理。
上述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不科学。预算编制仅是简单的资金分割,没有对应项目的匹配,“看得到资金、看不到项目”现象比较普遍。采购计划及项目事前论证不充分,部分采购需求门槛过高或过低,缺乏充分市场调研,项目预算与公允价值脱节。二是政府采购“放管服”政策执行不到位,创新力度不够。部分高校落实“简政放权”方法不多、力度较弱,该下放的权限不敢放或放的不够,有的甚至放和不放差不多,依然片面强调“宁紧勿松”、“凡采先招”,采购效率难以提升,简政放权流于形式。三是政府采购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划分不清。政府采购业务部门、计划申报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等缺乏密切沟通和合作,把与政府采购相关的一系列工作简单划分给采购业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对主体责任置若罔闻,需求编报敷衍了事,履约管理浮在面上,采购风险较大。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建议,一是要狠抓采购关键节点,着力提高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科学性。切实加强采购项目预算管理,坚持预算跟着项目走,严格项目论证审批,充分利用好政府采购网站披露信息,多方查询成交价格、技术参数等信息,做好采购项目市场调研、技术咨询工作,高质量做好项目预算编制。强化采购文件编制和实施,强调科学合理地设置采购需求,不人为设置排他性或倾向性技术指标、资质要求、评分标准等事项,提高采购成功率和匹配度。二是要聚焦简政放权改革,创新政府采购工作方法。充分做好简政放权,践行“执行、服务、咨询”职能角色,优化采购程序,简化采购流程,为采购人提供政策制度支持、业务培训及系统风险防范等服务。同时,高校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应充分掌握和精通采购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根据实际采购需求,针对不同采购项目,灵活选择采购方式,缩短采购周期,将规范化与时效性有效结合,更好服务高校教学科研各项工作。三是要注重建章立制,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要建立囊括货物、工程和服务三大类别且包括日常采购内容的采购立项、管理、审批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并配套流程图、操作指引、业务用表及合同范本等,为执行人提供逻辑清楚、描述准确的直观指导,有效提高制度执行效果。同时,要沿着采购流程,对政府采购工作的采购需求论证、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执行、合同签订、履约监管、验收支付等环节进行监管,明确职责权限,划清责任边界,梳理潜在风险点,强化内部控制,实现采购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体系化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