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来查处你的一天,你千万不要再有侥幸的心理,别人不会为了你放弃自己的前途和事业,他一定会第一时间告诉组织,曾经送过你什么。”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警钟60秒”栏目中,浙江省义乌市赤岸镇农业服务中心原副主任王亮,用自己的亲身经历给世人敲响警钟。王亮因犯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其违法所得人民币51万余元上缴国库。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王亮自认为手中有些权力,行贿人有求于他,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他以“借”为名,向施工单位索取钱财,以为对方会为自己隐瞒,最终却是自欺欺人,落得前途尽毁。
心存侥幸终不幸。纵观落马贪官,大多数都败在了侥幸心理上。他们自认为各方面考虑周全,安排细致妥当,除你知、我知之外便无人知晓。事实一再证明,违规违纪注定逃不过执纪监督者的眼睛,违法犯罪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党员干部要坚决克服侥幸心理,自觉接受监督。把组织的严格监督和管理当作是对自己真正的关心、最好的爱护,通过虚心接受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自身缺点,约束自己不犯或少犯错误。“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党员干部手握公权,要心存敬畏,时时处处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态度行使权力,始终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秉公用权,老实做人,清廉从政。坚持从小事、小节、“小意思”严起,严以修身、严于律己,真正做到行得正、走得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