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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规章
山东交通学院 财务预算审查与决算审签实施办法(暂行)
时间:2016-12-09   点击量:

第一章

第一条 为配合学校预算、决算批准机构加强学校财务预算与决算管理,发挥审计部门的专业性监督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17号)《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619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鲁教财发〔20152号)及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财务预算是指学校及所属单位(部门)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财务决算是指学校及所属单位(部门)根据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三条 学校财务预算审查与决算审签是指审计处接受学校预算与决算批准机构委托,对学校及所属单位(部门)预算科学性、合理性与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监督和评价。

第二章 财务预算审查

第四条 财务预算审查是在内部控制测评的基础上,对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执行的适当性和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和评价。

第五条 预算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预算管理制度和各级经济责任制是否健全,包括预算管理原则,预算控制机制,预算管理组织体系,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等方面。

(二)预算编制原则是否符合上级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预算编制是否真实、合法、有效,编制内容是否完整,数据是否准确,程序是否规范,预算分配方案是否公平公正,预算是否按规定程序审批。

(三)预算调整是否符合规定的工作程序,调整的依据是否充分,有无调整项目的详细内容和措施、调整原因和有关说明,有无预算调整方案,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后执行。

(四)财务预算信息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公开。

(五)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各项收入是否真实、合法、完整。

(六)各项支出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是否严格按照预算确定的项目、标准和用途开支;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合法,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专项资金支出是否按特定项目或用途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或者虚列行为;支出结构是否合理。

(七)预算收支目标的完成情况,分析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执行的结果与预算之间存在的差异及原因;收入预算与支出预算执行结果是否配比,在总额和结构上是否平衡;各项预算收入和支出结果是否真实、合法、合理;分析与评价支出预算执行的绩效。

第三章 财务决算审签

第六条 财务决算审签是对年度财务报告反映的年末财务状况、年度收支结果和事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第七条 决算审签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决算的编报原则、方法、程序、时限是否符合规定及要求,报表是否真实、完整、准确,账实、账账、账表是否相符。

(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会计核算是否合规。

(三)财务分析指标是否真实准确,能否正确反映财务状况、收支成果和事业发展状况。

(四)对资金使用效益情况进行确认和评价。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八条 审计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或学校内部管理的需要,将学校及所属单位(部门)财务预算审查和决算审签项目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 审计处开展预算审查及决算审签时,财务处等相关单位(部门)应当给予积极配合,并按审计处要求及时提供下列资料:

(一)有关预算编制、调整和管理的规定、办法和制度。

(二)学校审查批准的预算方案,包括预算编制方案、分配方案;预算编制所依据的数据资料,包括学校所属单位(部门)的上报数据、历史年度预决算数据、对应列支项目明细等。

(三)预算调整方案及批准文件,预算管理台帐等。

(四)被审年度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银行对账单及有关的重要经济合同、会议记录等。

(五)与预算执行情况有关的其他资料,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相关专项统计调查表等。

(六)被审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账表及分析报告。

(七)被审年度编制的财务决算报表及相关资料。

(八)国有资产处置的审批文件和相关资料。

(九)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条 财务处等相关单位(部门)应书面承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不得拒绝、拖延或提供虚假信息。

第五章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审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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