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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限时办结制度
时间:2017-04-24   点击量:

限时办结制度是指对属于审计处职责范围内且符合审计制度规定的事项,必须规定时限给予办理的制度。
1、根据审计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科学、合理地确定所承办事项的办理时限。对所承办的事项做到急事急办。
2、凡符合审计制度规定、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事项,必须立即办理,及时办结,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无故刁难;对于条件不完备的交办事项,要耐心解释不能及时办理的原因,并一次性告知应补充和提交的全部材料及注意事项。
3、对于上级单位、领导交办的事项,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结。对于需要会商和协调其他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审计处要积极协调,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4、未按时限办理或无故超过规定办理时限的,应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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